发文标题: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深残联发[202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0-18
实施时间: 2022-10-18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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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2022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职责划转的公告》(深残联发〔2020〕7号)、《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21〕16号)等规定,现就2022年征收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深圳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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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pdf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