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2]143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10-21
实施时间: 2022-10-24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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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及其他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主板标的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本所上市A股,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200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扩大范围后本所主板标的股票数量为1000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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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不含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