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以不动产换取企业产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1]22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29
实施时间: 2001-6-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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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近期部分市询问,以不动产换取企业产权是否征收营业税。根据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现明确如下: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与以不动产换取企业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以不动产换取产权,不同于投资入股,以不动产换取产权的实质是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因此,对单位和个人以不动产换取企业产权,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以上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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