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9-30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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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省(不含深圳)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为境内单位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为境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频繁书立应税凭证的,可以按季申报缴纳。
  二、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频繁书立应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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