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开发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1]19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8
实施时间: 2001-6-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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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下发后,部分市税务机关询问,计算机公司等单位接受他人委托,开发计算机软件所取得的软件开发收入,是否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明确如下:
  单位和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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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凡按国家规定符合”技术开发“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报经批准,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鲁地税发[2010]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5-25
实施时间:20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