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9-29
实施时间: 2022-9-2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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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2023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2022年9月至12月为2023年度的集中缴费期。
  二、缴费标准
  (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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