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
发文文号: 商贸函[2022]47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2-9-27
实施时间: 2022-9-27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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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天津市、河北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西省、重庆市、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在深入总结前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相关部门联合评审,决定新设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逐步形成适应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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