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等十一部门关于持续推动“个转企”高质量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
发文文号: 吉市监联字[2021]4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2-27
实施时间: 2021-12-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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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个转企”专项行动,实现对“个转企”小微企业全周期、全链条扶持,更好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转企前”培育服务
  (一)抓强重点培育。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列入“个转企”重点培育库:
  1.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或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2.资金数额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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