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02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2-7-7
实施时间: 2022-7-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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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长三角通关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长三角海关联合协调机制
  海关系统已建立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总署层面成立了由署长任组长的海关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直属海关层面成立了由上海海关关长任组长,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关长任副组长的“长三角海关一体化工作协调小组”;同时,在上海海关设立长三角海关一体化工作办公室作为协调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同步建立各业务领域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长三角海关间全领域、多维度的关区协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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