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等3种证[明]试点实施联网核查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2-9-28
实施时间: 2022-9-29
法规类型: 配额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等3种证(明)试点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29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以下统称配额证)电子数据与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
  二、自试点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本年度新批准的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签发电子配额证,并将电子数据传输至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报关单填制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