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惩戒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22]13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9-26
实施时间: 2022-9-26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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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工作规程》,对第五届惩戒委员会、第一届申诉委员会的委员推荐人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惩戒委员会委员任职基本条件
  (一) 注册会计师担任惩戒委员会委员任职基本条件
  1.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
  3.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惩戒委员会各项活动;
  4.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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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docx    
附件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工作规程.docx    
附件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