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北证办发[2022]36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9-22
实施时间: 2022-9-22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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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为妥善做好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附件1)的要求编制和披露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新上市且上市前未披露三季度报告的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季度报告模板编制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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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docx    
2.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审阅要点表(保荐机构事前审阅).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