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04]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4-9-30
实施时间: 2004-9-30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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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

  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情况,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现予印发,自2005年1月1日起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1996年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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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23]1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23-9-5
实施时间: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