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市场主体“壮苗”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市监办注[2022]1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3-5
实施时间: 2022-3-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7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场监管局:
  《全省市场主体“壮苗”行动方案》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全省市场主体“壮苗”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部署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系统开展市场主体“壮苗”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市场主体“壮苗”行动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