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适用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市监法[2022]4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9-2
实施时间: 2022-9-2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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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省局组织制定了《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适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指引》适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理解不予行政处罚的涵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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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