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进一步放宽个体工商户住所限制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市监发[2021]539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1-12-24
实施时间: 2021-12-24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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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行政审批局:
  根据《电子商务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对进一步放宽个体工商户住所限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
  (一)只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申报登记的经营场所可以是固定场所,也可以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栏记载网络经营场所网址(即IP地址)。
  (二)县(市、区)内符合规定的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多个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场所),有关规定限制在同一地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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