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广东省省属企业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资监督[2020]1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8-20
实施时间: 2020-8-20
法规类型: 广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委内各处(室):
  《广东省省属企业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广东省省属企业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已经省国资委2020年度第十四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制定提示函和通报工作规则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部署,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具体举措。各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提示函和通报事项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集团管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