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皖审综[2019]4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 2019-12-6
实施时间: 2019-12-6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9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审计局,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要求,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生工程审计监督,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实施民生工程和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的重要性
  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刻认识实施民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指导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