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均匀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4]58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14
实施时间: 2004-7-1
失效时间: 2009-8-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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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以下简称“三项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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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9]21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13
实施时间:200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