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补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9-19
实施时间: 2022-9-1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149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2〕27号)相关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按照2021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进行年度调整,现将2022年1月-2022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后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统一补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补差缴费人范围
  大连市参保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二、补差金额计算
  (一)对于2022年度已经缴纳过费款的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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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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