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高桥大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2-14
实施时间: 2018-12-1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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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支持我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制定了《湖南高桥大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14日

  湖南高桥大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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