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9-6
实施时间: 2022-9-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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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2〕115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便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政策
  (一)缴费标准。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
  (二)集中征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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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各地税务机关和医疗保障部门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服务电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