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取消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发[2004]57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14
实施时间: 2004-7-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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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取消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规定,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取消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经2004年11月22日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规程》的组织落实工作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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