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 2022-9-13
实施时间: 2022-9-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9月13日

  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2年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