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合肥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外资研发中心审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商资[2021]9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2-31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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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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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合肥海关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外资研发中心审核认定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