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在电子税务局推送印花税税种认定相关提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9-5
实施时间: 2022-9-5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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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22年5号)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7-9月的印花税需要在10月申报期申报缴纳。为确保您能顺利进行印花税申报,请您及时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提醒信息,务必于9月20日前勾选确认印花税税种认定信息,税务机关将根据您的勾选情况完成税种认定,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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