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9-1
实施时间: 2022-9-1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16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6号)执行。
  二、申报范围
  (一)在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    
3.单位公示证明.doc    
4.申报人员所在核算主体单位规模等情况一览表.doc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6.联系单位及电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