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梳理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资[2022]6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8-25
实施时间: 2022-8-2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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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
  202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监督。在今年开展的全省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2021年以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资产管理水平,现就完善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制度建设对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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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梳理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