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资办[2021]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4-28
实施时间: 2021-4-28
法规类型: 山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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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全面掌握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及责任追究工作情况,推动省属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处置问题,有效遏制违规经营投资行为,防范化解国有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鲁国资监督字〔2019〕10号,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立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报告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报告内容
  报告分为实时报告和定期报告。
  (一)实时报告。报告省属企业集团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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