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参股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鲁国资[2021]1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11-8
实施时间: 2021-11-8
法规类型: 职工持股、投资、MBO 山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14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近年来,省属企业以参股方式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对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起到重要促进作用。但是也存在投资决策不规范、国有股权管理不到位、参股收益保障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可能引发国有资本安全和损失风险,影响省属企业发展质量。为深入实施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积极推动省属企业提升参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省属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依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对加强省属企业参股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规范参股投资管理
  (一)聚焦主业投资方向。参股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山东省&ldq......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