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本市使用权房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规[2021]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3-17
实施时间: 2021-3-17
法规类型: 上海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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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各区国资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为贯彻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关于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负担的有关精神,落实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要求,根据中央巡视组整改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使用权房租金减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口径
  (一)房屋类型。本市可减免租金的使用权房是指合法建立公房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由本市相关国有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公有非居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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