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评估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评估[2022]11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6-17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上海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8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受托监管企业,各区国资委:
  为加强和规范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评估管理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评估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已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2022-7)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监管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各委托监管单位、受托监管企业、区国资委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上海市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
  评估管理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