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3-25
实施时间: 2022-3-25
法规类型: 收益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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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切实推动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积极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担当,根据2月22日全国贯彻落实服务业恢复发展政策措施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一)政策口径。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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