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管企业、委管企业对控股子企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资[2020]1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12-30
实施时间: 2020-12-30
法规类型: 天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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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企业、各区国资委:
  为加强市管企业、委管企业(以下统称监管企业)对控股子企业(包括监管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监管企业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实际支配的企业,以下统称子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失控失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结合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加强子企业监管的总体要求
  (一)坚持全面监管。监管企业要坚持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全面加强对子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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