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监管企业加强外埠企业监督管理和加强参股管理两个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资[2021]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4-13
实施时间: 2021-4-13
法规类型: 天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0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监管企业:
  现将市国资委制定的《关于监管企业加强外埠企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监管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市国资委
  2021年4月13日

  关于监管企业加强外埠企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监管企业对外埠各级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和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埠国有及国有控股子企业)以及外埠参股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规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