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资产权[2021]1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9-30
实施时间: 2021-9-30
法规类型: 天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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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管、委管企业,各区国资委:
  为推动我市国有企业规范执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管、委管企业要严格规范落实32号令及本通知有关要求,压实责任主体,切实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除市国资委另有规定的外,不得自行下放审批权限。
  二、市管、委管企业要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转让事项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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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21】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