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04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6-25
实施时间: 2021-6-25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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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关于整顿IPO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财政部,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对IPO中介服务机构提出三点建议,我们认为主要涵盖以下两方面:一是加强IPO环节中对中介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监管,建立动态合规检查机制;二是限制IPO环节中中介机构的权利,建立补偿机制。目前,我们已通过多种途径加强IPO环节中对中介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对限制中介机构权利、建立补偿机制尚需与《民法典》精神及相关规则进一步适应,应主要依靠企业与中介机构协商解决。
  一、关于IPO环节中对中介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监管方面
  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是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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