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罚没财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21]1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8-11
实施时间: 2021-8-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13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属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企业,中央驻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罚没财物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罚没财物管理相关制度。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办法》的学习研究,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中各项规定要求,特别是对新内容、新要求,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并研究制定本地区罚没财物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罚没财物管理。
  全省各级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