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证券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5]9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1-19
实施时间: 2005-1-19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0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证券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证券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功能,促进证券公司提高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水平,同时推进证券公司自查摸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做好证券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证券公司应结合年度会计审计工作,抓紧完成自查摸底,配合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按期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计,将自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计划的进展情况在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审报告、客户资金安全专项审核报告、净资本专项审核报告、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项审核报告等报告中予以充分揭示和反映,并于2005年4月30日前将以上各项报告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