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8-12
实施时间: 2022-8-12
法规类型: 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09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28号公布,根据2022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43号《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为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监督功能,提高期货市场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现对期货公司信息公示做出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的信息公示是指期货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期货公司信息公示平台( ,以下简称公示平台),将期货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附表详见ernmentrules/departmentregulatns/201203/t20120301_1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