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办法[2022年修正]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8-12
实施时间: 2022-8-12
法规类型: 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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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07年4月19日证监发[2007]54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改,根据2022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43号《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是指期货公司作为实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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