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21]282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4-16
实施时间: 2021-4-16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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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期权经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管理,满足市场流动性需求,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所2019年12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深证会〔2019〕47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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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