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1]692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7-15
实施时间: 2021-7-15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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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便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参与主体办理各项存续期业务,保障基础设施公募REITs平稳运作,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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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2年7月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