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4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16
实施时间: 2022-5-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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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刘强华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尽快搭建“建筑业灵活用工和智慧监管平台”的建议》 (第0444号)收悉。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
  建筑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规定,对提供建筑服务有关涉税事项进行了明确,为建筑企业申报纳税、开具和取得发票提供了政策依据。根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6〕 36号),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清包工、甲供、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企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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