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税函[2022]60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8-5
实施时间: 2022-8-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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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税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免税资格的认定
  (一)经自治区级、盟市级或旗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财税〔2018〕13号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初次申请免税资格应向对应级次税务部门报送资料。税务部门进行初审,财政部门进行复审。
  (二)初次申请免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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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财政部 税总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pdf    
附件2.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doc    
附件3.税务局审核意见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