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鲁建质安字[2022]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22-6-8
实施时间: 2022-6-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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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要求,进一步提高住宅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当前建造技术、施工工艺和材料性能发展实际,现就新建住宅工程调整质量保修期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新建商品住宅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调整方式
  (一)根据《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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