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关于开展 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7-19
实施时间: 2022-7-19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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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22年我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2号)要求,请认真开展2022年执业质量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请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组织本所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参照自查报告模板
  (详见附件1、2)所列内容结合防伪报备制度执业情况认真开展自查,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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