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修订《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评协[2022]4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2-6-29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7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珠海市评估协会、佛山、东莞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受理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省评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参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暂行办法》(中评协办〔2021〕32号)等的规定,对2014年12月9日印发的《广东省资产评估行业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暂行办法》已经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