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评估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评协[2022]1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2-6-21
实施时间: 2022-6-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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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2021年12月23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省评协分别在2021年12月27日、29日转发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21〕30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正式启用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的通知》(中评协办〔2021〕90号)。该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大部分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建立了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及时规范进行了业务报备。但也有部分机构存在报备不及时,报备信息不规
  范、不完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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