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2022]2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厅
发文时间: 2022-7-19
实施时间: 2022-8-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12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我省电子票据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高速公路人工车道全面使用电子发票(票据)的通告》(通告〔2021〕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纸质财政票据整合改版的通知》(浙财综〔2022〕13号)要求,现就做好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管理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通行费电子票据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通行效率,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自2022年8月1日起,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